【立法會選舉】曾國衞:2020年立法會選舉告終 但選舉舞弊條例仍然有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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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07/31 19:03

最後更新: 2020/07/31 19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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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,2020年立法會選舉將會告終,但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仍然有效。(曾耀輝攝)

特首林鄭月娥今(31日)宣布,因應疫情押後選舉,指舉行選舉或涉及人群聚集,構成極大感染風險,形容這是艱難決定。

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,因疫情屬危害公眾安全的緊急情況,故引用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》是唯一可行方法,訂明新一屆立法會換屆選舉為2021年9月5日,撤銷2020年9月6日換屆選舉的公告,選舉程序即告終結,政府會向已招致選舉開支的候選人,按申索指引支付款項和退回按金,選舉主任和候選人仍須履責任,參選人可申報競選開支。
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,隨著規例生效,2020年立法會選舉將會告終,但仍有一些事情要提醒,候選人仍要向選舉主任備妥交本,讓公眾查閱,而且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仍然有效。他們仍要交申報書,申報清楚選舉捐贈,此舉可讓政府向候選人支付回款項,以及妥善審查候選人使用清楚,候選人也要將任何未用的捐贈,交給公共慈善機構。

曾國衞又指,如相關參選人被選舉主任如決定提名無效、拒絕接納,政府不會為相關參選人安排付款,稍後政府會有詳細指引。而無論提名有效與否,已交的選舉按金都會予以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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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洪芷晴